依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1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情如下。
1、招聘单位介绍
此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共6个单位:
1. 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局)。负责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提供交通、文印、餐饮、医疗保健和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为党外人士提供有关服务;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基建项目工作;负责部机关节能、环保工作;负责部机关绿化、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防空、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经营和管理部机关委托的国有资产等。
2. 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负责《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编辑出版发行、新媒体维护管理及其他有关信息服务;宣传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报道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会议活动;总结推广统一战线理论革新与实践革新成就,交流、展示地方统战工作经验和效果。
3.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负责《中国西藏》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西藏网的建设维护等工作,是党和国家要紧涉藏新闻宣传机构。
4. 中央统战部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全国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行和推进中央统战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维护国家用电器子政务内网上的中央统战部网站和网络站等。
5. 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负责联系有关台湾专业人士。同时作为台湾同掌握的秘书处,承担为该会服务的全部职责。
6. 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负责理论探索、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学术交流,与涉宗教类图书、音像资料、影视作品的审读,主办《宗教与世界》等内部信息刊物。
2、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共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 拥护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诚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5. 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 考试报名职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派遣时须获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备北京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
8. 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低于24周岁,即1996年2月1日将来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低于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将来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低于35周岁,即1985年2月1日将来出生;
9. 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曾在各级公职职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招聘职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得)
4、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考试报名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按需要填写《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名字+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个人限考试报名1个职位,多报者资格审察不予通过。
2.资格审察。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审察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的比率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率的,在笔试开始前视状况降低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职位取消后,考试报名该职位的报名职员可改报其他职位,但须符合新考试报名职位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视新冠疫情防控状况,参加笔试职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址将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发布,请准时关注。
4.面试和专业考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一个职位一般根据5:1的比率(不足5:1的,按实质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职位)确定参加专业考试、面试职员。如有考生舍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率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2:1的比率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方位知道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知道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成本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专业考试、考察、体检的状况,择优确定拟聘用职员。
6.公示。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需要注意的地方
1. 报名时请按需要填写联系方法,并务必维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准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335274、58335334(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335644。
3.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点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央统战部干部局负责讲解。